萧委办发〔2019〕49号
为深入贯彻党管人才原则,高质量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构建发达人才根系和最优人才生态,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聚天下英才共建萧山,现就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重点人才工程,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
(一)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工程
1、实施院士专家顶尖人才引进计划。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重点产业,集中力量招引海内外院士专家等全球顶尖人才,给予全职引进院士专家50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院士领衔项目最高1亿元资金扶持。依托湘湖院士岛建设首批“浙江院士之家”。力争到2022年新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30名以上。
2、推进“5213”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征集力度,对入选区“5213”计划的项目,给予最高600万元资金扶持,特别重大项目给予最高1500万元资金扶持。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千(万)人计划”和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的人才,按上级政策给予配套扶持。力争到2022年全区新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100人以上。
3、完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育计划。围绕我区转型发展急需的产业领域,遴选一批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和800万元项目资助。将跟进的风投、创投等市场化要素纳入团队项目评价标准,对社会认可、成果明显的项目最高追加项目资助20%的加速期资金支持。
4、启动外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推进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建设,加大对外国专家的支持力度。建立外国专家工作站,给予成功建站单位15万元资助,每新增一名外国专家给予5万元资助。对于培养人才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才计划、省百村引智示范项目、杭州市“115”引智计划等人才工程的企业,根据上级实到资助给予1∶1.5的配套。
5、实施“萧商名家”培养计划。每年组织一批符合萧山产业发展导向、有发展潜力企业的副总以上高管参加各类培训,加强产业数字化领域企业高管培育,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组织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创二代”赴国(境)外培训考察,加快培育一批有成长潜力的新生代企业家。开展科技创业企业家研修,搭建企业家与科技人才交流平台。
6、实施“萧山工匠”培养计划。每年遴选一批“萧山工匠”、“萧山区首席技师”,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三年3.6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学徒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给予企业资金补助。对区内企事业单位引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参赛选手的,给予2-10万元的引才奖励。支持用人单位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补贴。
(二)重点领域人才引育工程
7、数字经济人才引育计划。加快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22年,新增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省“千(万)人计划”和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才40人以上,市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6个以上,数字经济创新创业人才1500人以上,“数字工匠”2000人以上。建设一批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和人才培育基地,支持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8、生物经济人才引育计划。加大生物经济领域人才团队引育力度,力争到2022年,新增生物经济领域国家、省“千(万)人计划”和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才30人以上,市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5个以上,生物经济人才500人以上。全面开展生物经济领域人才、技术、项目等合作与交流,对全球医药50强、央企、主板上市生物经济企业来萧设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给予重点支持。
9、金融人才“133”计划。推进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到2022年引育省级金融领军人才10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300名,金融青年人才3000名。启动萧山金融人才自主认定工作,建立金融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完善金融人才评价标准,促进金融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设立金融人才专项发展基金,促进金融机构实施股权、期权、保险保障等激励措施。
10、文化人才引育计划。加大对音乐产业、文化演艺、创意设计、影视传媒、新闻出版、体育经营等领域人才的支持力度,对获得国际和国家文学艺术大奖、国家和省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市“五个一批”人才认定的,按上级政策给予补助。启动萧山文化人才自主认定工作,每年遴选40名文化人才参加专业化培训和进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支持。对来萧创业、开设工作室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及团队,经评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扶持。对获得国家级专项奖荣誉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最高一次性10万元补助。
11、教育名师引育计划。实施教育高层次人才培训工程,给予新引育人才最高200万元专项补助。每年遴选60名名师名校长开展国际化专业化业务培训和进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支持。对于新认定的省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坛新秀,按上级补助给予1∶1配套资助。支持我区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建设,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工作经费。
12、名医专家引育计划。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训工程,给予新引育人才最高200万元专项补助。每年遴选25名左右医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开展国际化专业化业务培训和进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支持。按上级规定配套落实好省市医坛新秀培养对象资助经费。
13、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训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8000人次,确保实用人才库内数达30000人以上。吸引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才从事现代农业,给予每人最高9万元生活补助。挖掘各类乡土人才,建立“乡土专家”库,每年评定10个左右乡村振兴“师傅带徒”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三)青年人才招引工程
14、保障青年人才安居落户。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对新引育的“四青”(国家“千人计划”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项目基金获得者)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来萧就业的全球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普通本科3万元,“双一流”本科4万元,硕士6万元,博士8万元,符合条件的“双一流”本科、硕士、博士再分别给予三年内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进一步提升对青年博士、硕士研究生租房补助额度。力争到2022年,新引进集聚全球青年人才10万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2万名以上,博士研究生2000名以上,新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200家。
15、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毕业十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区创办的企业,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发展扶持。积极引进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按上级实到补助给予落地项目1∶2的配套扶持。建立青年人才创业基金,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对培训数量、质量达到相应标准的培训机构给予补贴。选树“萧山区杰出青年人才”,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16、探索青年人才举荐制度。推行授权院士专家举荐青年人才制度,经院士专家举荐具备申报国家、省“千(万)人计划”和市全球引才“521”计划能力的青年人才,可给予各级资助预支。每年遴选一批青年人才引进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大力招引青年人才。
二、提升人才平台能级,加快全区人才创新要素集聚
17、深入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工程。聚力引进优质高端教育科研资源,全力支持推进浙大杭州国际科创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高质量服务保障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浙大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中乌航空航天研究院等一批人才平台发展,深化推进与国内“双一流”大学和长三角区域重点大学的战略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共建研究院、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成并正常运行的,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资金的15%予以补助,最高500万元。
18、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创建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对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的,按上级要求给予配套扶持。在全球人力资源集聚的重点区域布局一批“人才飞地”,支持我区企业、科研机构等在全球选点建设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领军企业和创投机构来萧建立创新孵化器,经评定每年给予孵化器创建主体最高500万元的补助,享受期限不超过五年。
19、加强高端人才载体建设。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分别给予国家级、省级、五星级工作站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每进站一名博士,给予单位16万元科研和日常经费资助,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博士后研究人员再增加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和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资助。对出站留萧或来萧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最高每人80万元安家补助。对已出站但还参与企业科研创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非留萧),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补助。选树“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给予入选者5万元资助。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按照市级标准给予1∶1配套资助;被认定为优秀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加强对院士的慰问、走访和探望,对进站院士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的工作资助。
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全区人才工作运行机制
20、优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定期修订萧山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在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浙大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中乌航空航天研究院、5G研究院等单位中试点开展人才项目自主认定。对年度纳税3000万元(含)以上的符合萧山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根据纳税规模给予若干技术及管理的人才名额,可参照区F类人才标准给予相应政策保障。探索对我区高层次人才的个人所得税支持政策。
21、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自主引才,降低企业用才成本。对直接引进国家、省“千(万)人计划”和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才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连续三年的人才年薪40%—60%补助,最高60万元/年•人,其中柔性引进的最高30万元/年;对自主培养国家、省“千(万)人计划”和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才的企业,给予最高70万元/人资助。每年遴选一批与特聘专家合作较好、成果显著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对推荐人才入选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的企业,按市级标准给予1∶2配套资助。加大中介引才补贴力度,每引进1名国家、省“千(万)人计划”和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才的,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每引进后培养1名国家、省“千(万)人计划”和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才的,给予最高70万元补助。
22、支持人才项目成果转化。加速区“5213”计划人才项目成果转化、产业化进程,对就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建设用地、产业基金、融资支持等优先保障。对带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在我区产业化的人才和团队,以及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市级要求给予配套支持。鼓励股权机构投资人才项目,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区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初创型企业,按其直接股权投资额的6%给予补贴,单个投资项目最高300万元。
四、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打造全区一流人才发展生态
23、落实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实行区领导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每位区领导联系服务2名人才。健全各行业部门、镇街(平台)联系服务人才制度,常态化了解掌握人才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探索向社会聘任一批人才工作专员,充实人才工作力量。以“最多跑一次”为引领,推进人才服务一站式代办、一窗式咨询、一件事改革,提高办事服务效率。打造“线上人才之家”,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政策兑现速度。
24、完善人才安居生活保障体系。加大人才安居补助力度,给予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12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4000元/月租房补贴、最高5000元/月生活津贴。加快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按照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计划的5%落实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探索利用村级留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建人才职工租赁房。加大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力度,推进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建设,提升教育医疗国际化水平。经我区分类认定的外籍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可按规定享受购(租)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待遇。
25、营造尊才爱才浓厚氛围。加强人才爱国奋斗教育,做好对高知识群体的党员发展工作,鼓励优秀人才参政议政。加强对人才的关心关爱,定期开展人才疗休养、体检和联络联谊等活动。选树萧山区“十佳爱才重才先进单位、十佳优秀科技人才”,给予每个入选单位15万元补助、每位入选人才5万元补助,增强人才的归属感、获得感。
本意见中涉及同一事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兑现。
本意见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商区政府办公室、区委人才办承担。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他区本级文件与本意见冲突的,以本意见为准。